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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福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备注:考生姓名后面加“*”的为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细表格供稿:省院干部处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责编:贺华锋
6月18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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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群英谱】钟敏:用责任与担当为青春护航

钟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从检23年来,她始终立足检察职能,坚守司法良知,恪尽职守,踏实奋进,用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热爱诠释了一名女检察官的司法情怀。先后荣获福建五四青年奖章、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首届“巾帼最美”系列“最美女检察官”。公正司法,用心捍卫法律尊严未成年人虽然是被保护的对象,但一旦发生暴力也绝不是法外之徒,依法当严则严。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钟敏始终站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第一线,对涉及严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细致审查、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追查漏罪、漏犯,近年来携莆阳未检团队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169件218人,追诉漏罪8起、漏犯11人。在办理李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中,钟敏发现李某某虽是未成年人不直接参与违法犯罪,却在幕后组织、指挥、控制10多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打架斗殴、盗窃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鉴于本案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决定批准逮捕李某某,又将涉案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送往莆田市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和犯罪预防,充分体现了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举。宽严相济,用情照亮迷途微光钟敏坚持严把案件定性关、质量关,并坚持客观公正与执法融情的有机统一。她时常检视自己经手的每个案件是否做到了宽严相济,办案是否已尽全力并做到极致。她牵头起草《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教育矫治工作实施意见》,坚持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与市妇联共建莆田市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全市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帮扶121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151人次,为190个家庭提供亲职教育。钟敏愿意倾听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的故事,愿意在他们的人生底色上画一个坐标,愿意做他们迷茫时的引路人。在办理案件中,她发现张某某虽年仅16周岁,却有多达12次的行政处罚劣迹。深入调查后得知其家庭教育存在缺位问题,为了帮助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她指导团队“对症下药”,面对面谈心谈话、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专门学校教育相结合模式,帮助其矫正不良行为。目前张某某不仅担任学校班长,还立下了奋斗目标。春风化雨,用爱托起困境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朝阳事业,也是一份暖心工程,需要在未成年人受伤害时第一时间给予救助关怀以及心灵辅导。为此,钟敏特别关注受害儿童的第一时间救助,针对团队办理的被告人郑某某、谢某某等6人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一案中的涉案儿童,主动与市、区民政局沟通协调,将被拐儿童临时安置于莆田市SOS儿童村,解决暂时抚养、照护难题,跟踪了解被拐儿童生活情况,并支持民政部门启动撤销监护权之诉。近年来,团队共开展司法救助13件13人,发放救助金24.17万元。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钟敏和莆阳未检团队的同事们加班加点、克服困难,相继推动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推动专门学校的建设和法治副校长履职,
6月12日 下午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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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福建晋江:发布公益诉讼主题童谣《命脉》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来自福建泉州晋江市的小朋友结合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蟳埔女习俗头戴簪花,身着传统服饰伴随检察官守护公益的足迹用闽南语和普通话童谣将一曲公益诉讼主题童谣《命脉》唱给你听【点击观看视频👆👆👆】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从娃娃做起完供稿:省院第八检察部、晋江市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责编:贺华锋
6月5日 下午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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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微视频:窃取商业秘密将获罪

来源:政和县人民检察院视频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4月25日 下午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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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鱼丰景美海常蓝——福建宁德:“1+4+N”海洋检察模式守护蔚蓝家园

●“以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特别报道▲《检察日报》4月14日头版转二版鱼丰景美海常蓝福建宁德:“1+4+N”海洋检察模式守护蔚蓝家园闽东宁德环山抱海,灵山秀水在此交相辉映。福建是海洋大省。宁德海岸线、海域面积分别占全省三分之一,在这片蔚蓝家园,约60万人耕海牧渔。放眼“海上浮城”三都澳,水深湾阔,渔排点点,蔚为壮观。有中国最美滩涂之誉的霞浦,碧海银滩,渔舟唱晚,日升日落,美景如画。近年来,宁德市检察院探索形成“1+4+N”海洋检察工作模式,服务保障海洋强省战略、建设“海上宁德”、发展海洋经济,让人海和谐共生、鱼丰景美海常蓝。“这个工作模式,是基于涉海案件特点、为高质效履职量身打造的。”日前,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介绍,“1”就是以一体化办案为核心,“4+N”指“四大检察”全面发力,联合职能部门推动“护海”“惠企”“便民”“善治”同频共振,合力擦亮闽东优美海洋生态“金字招牌”。一体化办案,全面履职同推进海洋是宁德最大最优的资源,人们习惯以海为生,但“无序、无度”的靠海吃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多发,盗采海砂违法犯罪禁而不止,给部分海域带来环境压力。林某雇用高某,在一个月内17次盗采海砂11295立方米,销售价值16万余元,当地基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其提起公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宁德市检察院接续监督,评估环境损害价值、请专门机构鉴定、修复受损生态。该院对林某、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成偿付68万余元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管辖海事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请,生态修复以“海洋碳汇+劳役代偿”方式替代。2023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发布的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涉海案件普遍跨辖区、跨海域。对此,宁德市检察院发挥体制机制优势,部署开展打击盗采海砂“一条龙”、非法捕捞专项活动,以专项监督带动全盘、统筹推进,两级院上下联动,重大案件直接参办、督办、交办,形成打击涉海犯罪合力。此外,聚焦陆源污水直排入海、海上养殖污染、海漂垃圾污染、破坏滨海湿地红树林等公益受损问题,2021年3月以来,宁德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海漂垃圾”“海岛垃圾”“捕捞监管”等涉海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有关部门累计清理海漂垃圾10万立方米,海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多吨。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2021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海生态刑事案件169件430人,立案涉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4件、民事公益诉讼69件,共追偿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0余万元,推动认购海洋碳汇18万元,增殖放流400余万尾。办一案治一片,府检联动同发力“涉海职能部门多、职责交叉,存在分片不协同、监管不到位、治理不同步问题,以及执法司法衔接不够顺畅等多种因素,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海案件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宁德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聿雄介绍。为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宁德市检察院把海洋检察放在发展大局下谋划,推动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监督并重、法治综治并施、执法司法并举、海湾陆岸并治、宣传警示并进大格局,以协同履职凝聚海洋生态保护合力。2022年11月,宁德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建立海洋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求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执法司法无缝对接。在向海图强目标下,市直17个涉海部门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绘就治罪与治理“同心圆”。落实机制框架,宁德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牵头细化方案举措,制定实施意见。与海警、公安机关设立涉海工作专班,就涉海违法犯罪数据共享通报、疑难案件依法介入、个案会商、挂牌督办、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会签工作纪要;围绕非法捕捞监管、航道安全整治、岛礁矿产资源保护等问题,检察机关以“类案办理、系统治理”为抓手,推动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海洋环境保护离不开跨界合作。以“分片不同步”问题治理为导向,宁德与浙江温州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流域、区域交界节点为辐射,建立健全跨流域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宁德福鼎、寿宁、福安三地检察院与相邻的温州苍南、泰顺两地检察院,分别会签跨省跨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意见,共护一江清流入大海。数字加持,提质增效同努力“2023年,非法采矿案件审结率大幅上升,办案‘三个效果’更加统一。”宁德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系列举措促进涉海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针对涉海案件专业性强,基层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宁德市检察院成立由两级院“四大检察”等条线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团队,市检察院发挥龙头作用,通过难案指导、要案督办、两级联动、动态监督等方式跟进案件办理。此外,注重发挥“外脑”优势,扩大海洋保护“同盟军”。截至目前,宁德市检察机关主动汇聚社会团体、公益人士力量,建立海洋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辅助决策机制,聘请41名海洋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公益护海员”29人,吸纳公益志愿者254人,提报公益诉讼线索19件。直面鉴定难、鉴定慢难题,宁德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数据监督优势,与两个基层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勘验取证和环境监测、检测等提供技术支持。该市蕉城区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技术传输互联互通,全时掌握15个海洋生态动态监测点信息。同时,依托“海上12309”,借助智慧海洋、智慧国土系统大数据,开发海洋检察举报平台信息系统,研判涉海案件线索,推动海洋环境治理更加精准高效。用好社会优势资源,加持专业技术力量,一体化办案团队高质效履职“如虎添翼”。2021年以来,该办案团队办理的6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山海一体”公益诉讼检察模式获评第四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幅人海和谐共生的画卷正在宁德徐徐展开。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最高检微信号作者:张仁平
4月15日 下午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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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机关3个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严的基调强化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担当作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珮琳等132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踔厉奋发,再立新功。(注:其中福建省检察机关有3个先进集体被记集体一等功、4名先进个人被记个人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向受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升专业本领,强化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培养“自觉的纪律”,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敬业奉献,更好推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1月24日集体一等功名单(105个)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涉县人民检察院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白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第四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永兴县人民检察院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公共关系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江县人民检察院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芒市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岷县人民检察院青海省玛沁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第二检察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刑事检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代表委员联络处个人一等功名单(132名)北京市汪珮琳(女)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孙鹏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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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丨三明市检察院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

12月11日,三明市检察院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调研成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深入分析、充分论证,对涉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以及重点难点问题等,找准根源和症结,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会议强调,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一要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坚持“调”“研”“用”并重,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着力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此次调研发现问题解决情况纳入督办事项,持续跟踪问效,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体现到年底重点工作落实和明年工作的谋划过程,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清单,强化督查回访,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推进调查研究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梳理开展调查研究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总结提炼,以制度化形式固化下来,提高调查研究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调查研究问题发现收集、情况分析研判、成果转化运用、效果督查评估等工作机制。三要把调查研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长效开展调查研究,延续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的作风,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党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围绕影响和制约检察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层次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新一轮检察改革工作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机制,不断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来源:三明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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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微视频:《后来,当我回忆青春,网络那头的高阶玩家原来是“恶魔”》

那年16岁的她沉迷网游以为网络那头的高阶玩家是让人崇拜的“大神”没想到犯罪的魔爪突然伸向自己点击观看视频有一种性侵害叫做“网络猥亵”若有人诱骗或胁迫你通过网络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千万不要屈从要立即报警网络猥亵是性侵隐私防护牢记心来源:福州检察、仓山检察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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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池国清决定逮捕

福建省原厦门市纪委交通运输工委书记、副巡视员池国清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池国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省院三部、厦门市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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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检察|筑牢金融“防火墙” 守好群众“钱袋子”

▲《检察日报》10月24日4版头条筑牢金融“防火墙”守好群众“钱袋子”福建泉州:检察建议促推金融领域消除隐患健康发展“对内加强监管,强化合规意识,使内控体系更加健全;对外开展整治活动,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发布风险提示,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加优质……”2022年8月,针对辖区内银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经营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银保监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银保监部门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内容,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该市银行业资产质量保持较好水平,不良贷款率处于历史低位,诉源治理取得成效。日前,这份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个案办理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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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广播 | 洛江检察:以小案件承载为民大情怀

本期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洛江区检察院对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进行积极探索,开展轻微犯罪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基层治理、市域治理,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今天的节目就来讲讲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以小案件承载为民大情怀”的检察故事。欢迎收听本期检察故事滑动查看更多近日,泉州市洛江区的庄某某、林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洛江区检察官全面评估案情后,认为庄某某、林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增加“考察环节”,让二人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进一步考察悔罪态度,视考察结果再决定是否做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泉州洛江交警大队完成40个小时的交通劝导、养老服务等志愿服务后,庄某某、林某某深有感触地表示,公益服务让他们重新学习了交通规则,并对醉驾的行为深深自责。为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在犯罪结构中占比不断上升的新趋势,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洛江区检察院制定《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试行)》,探索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庄某某、林某某正是该院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估机制以来,首批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并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张琳我们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公开、透明的同时,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训诫教育、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在依法受到惩处的同时,真正得到教育感化。此外,洛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等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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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检阅》第39期│永春检察:保护古厝 守护乡愁

守护乡愁》。《一起检阅》第39期《保护古厝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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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责任 做强主业 服务发展——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福州召开,强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全省检察长研讨班8月10日至11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召开。此次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交流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成果,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部署做好下半年工作,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侯建军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体推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座谈会部署,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两个维度,扛起新时代新征程福建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既坚定检察工作的“中国式”立场,也坚持检察工作的“现代化”要求,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推进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责任,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建实践,扛起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的政治责任,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要求,履行服务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治使命,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本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要在提升质效中行稳致远,民事检察要在有效监督中做优做强,行政检察要在稳妥探索中强化履职,公益诉讼检察要在精准规范中释放效能,检察侦查要在办准办好中体现监督刚性。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匡正司法理念、优化案件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数据赋能,提升办案质效。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铁军,从加强政治、能力、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上持续用力,夯实抓落实的基础,提升抓落实的效能。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长立足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省检察院领导围绕主题教育及分管条线工作,分别就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推进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主持会议并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内设机构、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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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江醒标决定逮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粤港业务协调工作组原副组长、中国交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总部原咨询江醒标(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江醒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源: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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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织一张有检察温度的社区矫正“渔网”

开渔期越来越近,本是渔民欢欣鼓舞的时候,可是渔民胡某某却愈发惆怅。他正在接受社区矫正,而出海作业需要跨区域、长时间离开居住地,申请外出并不容易。借着福建省连江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下乡开展日常社矫检察、入户走访的机会,胡某某向检察官反映了自己的情况。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胡某某因为邻里琐事纠纷,酒后将邻居捅成了重伤,被判处刑罚后,20多万元的赔偿款也是向亲戚朋友借的。胡某某家还有两个女儿需要抚养,妻子患病需要长期服药,生活负担重。现在本应出海打渔养家的胡某某,没有办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派遣证明等材料,且海上通信条件不稳定,难以定点准时打卡,所以无法获批外出从事海上渔业。这并不是检察官遇到的第一个因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影响家庭基本生计的案例。福州位于东部沿海,有较长的海岸线,2021年以来,福州市检察院聚焦沿海渔民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跨区域出海捕鱼外出难”问题,选取连江县检察院探索监督新机制。连江县从事养殖、捕鱼等海上作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占连江县社区矫正对象的20%左右,在矫渔民如果无法自食其力,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连江县检察院成立在矫渔民法律监督团队多次展开调研,与县司法局、县社矫局沟通联系并召开座谈会。经过调研分析,检察官发现在矫渔民外出海上作业主要存在四个困难:一是海域面积比较大,而且根据渔汛的情况,经常发生超越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审批的地域范围;二是时间不确定,部分社矫对象原先申请外出是五天,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超过了审批时间;三是海上通讯信号非常弱,无法按照规定每天两次报告自己所在位置。四是在矫渔民是灵活就业人员,船主没有资质为他们办理劳动合同以及相关医社保,在矫渔民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时,缺乏劳动合同和医社保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外出的法定要件缺失。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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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2022年福建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万人;不捕8000余人,不捕率29.4%。共决定起诉5.8万人,不起诉1.2万人,不起诉率18.1%。(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数量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1.立案监督。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00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800余件,占监督数的91.1%。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00余件次,监督采纳率98.4%。3.刑事抗诉。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8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9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66.7%。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9.6%。(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800余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50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200余件。(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0余人。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30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7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0余件,抗诉改变率97.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4.2%。(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200余件。(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0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00余件。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80余件。(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50余件。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一)立案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0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64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200余件。(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00余件。(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5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四)办案效果。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2.2亿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400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100余吨。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0余人,不捕920余人,不捕率62.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3.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400余人。(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980余人,不起诉1200余人,不起诉率55.9%,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7.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90余人,占审结数的34.8%。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000余人。(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40余件;开展法治巡讲720余次,法治讲座1000余次。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一)刑事检察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89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及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300余人和280余人。(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20余件,受理涉知识产权行政监督案件5件。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6万件;重复信访1.4万件。(二)司法救助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司法救助760人,发放救助金1900万元。八、其他工作情况(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万余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700余件,占6.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万件,占93.9%。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8000余件,占70.6%;民事、行政检察类1300余件,占12.6%;公益诉讼检察类1900余件,占16.8%。(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60余人次。供稿:省院案件管理部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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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苏紫燕:看护好泉州古城一砖一瓦 一草一木

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泉州市鲤城区作为泉州古城的核心区域,文化遗产广布,历史底蕴深厚。2022年以来,鲤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世遗泉州”工作,以检察力量看护古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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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围观!全国检察长会议晒出2022年检察工作成绩单

1月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会上通报了2022年检察工作情况,刚刚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都有哪些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干货满满,速来围观↓融于心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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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会”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请检阅!

2023年1月5日上午,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董斌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并接受大会审议。来源:三明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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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蔺海清决定逮捕

原福建省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蔺海清(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厦门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蔺海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源: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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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微视频:检察官说宪法

出镜:省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张力琳来源: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视频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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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凤娟到三明市委党校三元分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10月10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凤娟应邀到三明市委党校三元分校为参加第5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的全体学员授课。课上,程凤娟检察长以《全面贯彻落实精神,以高效能的法律监督更好守初心、担使命》为题,以中央《意见》为引,从“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责使命、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汇聚检察监督合力共同促进法治三元建设”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三元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做法和身边的鲜活案例,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为学员做了精彩的讲解,让学员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更直接的了解,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互补性和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双赢多赢共赢、少捕慎诉慎押、以人民为中心等监督理念以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进一步走进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工作。此次授课,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凝聚共识。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及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今后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三元区检察院将把学习贯彻中央《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好落实,在落实中发展、在落实中提升、在落实中精进,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与相关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中央《意见》落实见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三元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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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 | 校园诈骗,退!退!退!

来源:荔城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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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举办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

为促进全员岗位练兵,加强我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展示刑事检察官和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三明市检察院与三明市总工会于8月3日至4日联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28名选手参加竞赛。本次竞赛分公诉业务笔试和个人论辩两个环节公诉业务笔试2021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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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德志决定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德志(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德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提供:省院第三检察部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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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学华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卢学华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学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学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时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未归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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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系列反诈微电影《正道》第2集:《夕阳陷阱》

当人生有无数条道时你的选择是什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4集系列反诈微电影《正道》第2集《夕阳陷阱》精彩放送低风险高回报是“馅饼”,还是“陷阱”?什么样的“理财”让大爷大妈们趋之若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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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诱惑 该如何抉择?福清检察今起推出4集系列法治微电影《正道》,敬请关注!

当人生有无数条道时你的选择是什么……近日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的四集法治微电影《正道》正式启幕第一集:《色网迷踪》这是一场欲望、犯罪与正义的较量为亲情犯难为爱情苦恼为金钱神伤的他们在面临罪恶的诱惑时会如何抉择?无知无畏?知法犯法?一念之间,行差踏错《正道》正在解谜……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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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甘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甘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甘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甘锐利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兼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源: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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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学华作出逮捕决定

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卢学华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由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卢学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源: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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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甘锐决定逮捕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甘锐涉嫌受贿一案,由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甘锐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源: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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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检察长进党校宣讲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近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应邀到清流县委党校,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题为清流县2022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全体学员授课。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善柱主持。本次授课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引,围绕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责使命、协同共进的“四大检察”新格局、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汇聚检察监督合力共同促进法治清流建设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明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等,引导学员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形成重视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授课让大家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立体、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为平安清流、法治清流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下一步,清流县检察院将持续以学习贯彻宣传《意见》为抓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实力一流的工业县、美丽宜居的生态县、繁荣富足的苏区县、平安幸福的文明县不断展现检察新担当。来源:清流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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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课,促进形成更多共识”的要求,日前,平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盛应邀来到县委党校,给该县2022年第1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干部上专题法治课。黄国盛检察长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主题,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三个规定》开展宣讲,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办理的典型案例就如何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责回应人民期待进行展开阐述,生动地为学员们讲解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黄国盛检察长表示:落实落细《意见》不只是检察机关的必答题,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要以高度政治自觉参与其中。二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责回应人民期待“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在办案中应当体现情、理、法的统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国盛检察长以“非法交易费氏牡丹鹦鹉案”“江苏昆山反杀案”“在校生胡某某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为例,对刑事司法实践与犯罪现状之间的冲突进行分析阐述,其中包括三方面:一是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回应人民期待。二是发挥侦查监督职责,依法追诉漏犯。三是准确适用正当防卫,法不应向不法让步。三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三个规定“不用打招呼,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黄国盛检察长以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不诉权的适用,对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讲解,引导学员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同时要求学员通过自己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关系,把“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通过检察长法治授课,学员们纷纷表示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为平和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来源:平和检察微信号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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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少年的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

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两法”深化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揭晓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评选结果。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秀强,省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曦,漳州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周跃武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院宣传处处长林宝存主持发布会。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秀强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两法”深化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会指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承担“两法”赋予的更重责任,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全方位、全流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狠抓办案质效,围绕落实司法保护主导责任依法履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24人,起诉1972人。强化对被害人的多元综合救助,全省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2个,开展司法救助134件、发放救助金405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255人次,心理干预694人次。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不批捕770人,不起诉880人,帮助890名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就业、重返校园或顺利升学。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难点痛点充分履职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优先保障偏远、农村地区、薄弱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置,强化校园安全,促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线下、线上各类法治宣讲1568场,覆盖学校2400余所,受教育师生、家长达393万余人。落实落细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入职查询23万余人次,推动对170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开除、解聘等处理。推进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联合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排查住宿场所2013家,整改441家,排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903家,整改135家。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支持个人或单位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4起,对追索抚养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22起民事案件支持起诉。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7件,磋商结案66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活动110项。三主动担当作为,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履职夯实深化“督促监护令”机制,共发出“督促监护令”792份,帮助292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341名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480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稳定就业。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有效落地,目前全省各地已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55个,设“春蕾安全员”6005人,共建档观护2581人次、入户走访8553人次,通过该机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线索19件,现已刑事立案8件。四内外联动聚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专业队伍能动履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专业化建设,实现全省三级院专人专办未检案件全覆盖。加大未检品牌建设,涌现出泉州“刺桐花”、漳州“水仙花”等一批优秀未检团队,龙岩“星星之火”、南平“夷树光”等新团队的品牌效应初显。注重协作配合,推进社会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凝聚各方合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省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曦就制发“督促监护令”后如何保证“令”的落实执行、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有关举措答记者问会议通报了福建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评选结果,全省各地共有14部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择优推报的精品网课中,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报送的《新“两法”双剑合璧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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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 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郑湘兴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郑湘兴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湘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湘兴利用担任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时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未归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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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办案全覆盖 持续‘回头看’——2021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

为群众办实事|走近人民检察第三季⑧【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公益司法保护“朋友圈”逐步扩大转自: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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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省检察院青年干警在第三届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主题征文中获佳绩

勿忘初心——在百年党史中感悟幸福》三等奖第三检察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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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 侵犯个人信息,他从“暗网”坠入法网

福州鼓楼检察微信号点个和“在看”,小编撸起袖子加油干!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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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他贩卖的“野山羊”竟是保护动物鬣羚,这下麻烦了!

非法猎捕、贩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犯法的事,但总有不法分子怀揣侥幸之心以身试法。近日,南平建瓯一名男子就因贩卖野生鬣羚被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除了判刑,还被罚了数额不小的生态赔偿金。基本案情王某的老家在乡村,2019年8月,村民张某(以另案处理)找到他,并告知他手里有“野山羊”出售,问王某要不要。于是,王某向张某以5000多元的价格先后从张某手中收购了两只“野山羊”,然后王某再以8000多元的价格出售至他人从中谋利。最终,经相关部门鉴定,王某贩买的这两只“野山羊”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鬣羚,这两只鬣羚每只生态价值达人民币50000元。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予以受理立案。日前,经建瓯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还承担了每只鬣羚的生态价值5万元。而非法猎捕鬣羚的张某某,也被另案处理。检察官说法检察官在受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以上当事人的行为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履行了公益诉讼职能,向建瓯市法院对这些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条链接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转自:建瓯检察微信号点个和“在看”,小编撸起袖子加油干!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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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 一个家 一片绿 | 福建:平安建设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检察好声音欢迎订阅福建检察微信号!《检察日报》1月26日9版一座城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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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全省十个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热烈祝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个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福建检察机关共有10个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其中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是全国获此称号的五个省级院之一。根据最高检评比方案,省级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仅5个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依法客观公正办理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打造检察民心工程全省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回复和办理工作,坚持小信件里有大情怀、小信件里有大民生,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2019年以来,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0891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948件,赔偿监督案件661件。狠抓信访积案清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把五年以上信访积案作为领导接访包案的重点,逐级建立台账,逐案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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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公众号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近日,全国政法系统最高规格新媒体评选活动——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揭晓,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福州检察之窗”榜上有名,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检察之窗”于2014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内容为王、移动优先,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谋划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用心用情讲好检察故事,为服务保障福州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撑。2021年,聚焦立根铸魂,做好重大主题宣传。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为主线,开辟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三多理念”、学先进谱新篇、“跟党走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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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沙县小吃走进最高检!

“拌面、扁肉、炖罐、芋头粿,烧麦、锅贴、米冻皮……”没错,我们就是被誉为“国民小吃”的沙县小吃,这一次,我们来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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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强调:履职尽责体现“两个维护”,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善作为

1月6日,福建省委书记尹力主持召开福建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监委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作了工作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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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鼓楼检察微信号点个和“在看”,小编撸起袖子加油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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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漳州未检“水仙花”团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喜报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点击上方视频,观看专题片)近年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帮扶罪错未成年人。创新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归航计划”,49名被纳入“归航计划”的罪错未成年人中,已有41人回归校园或实现就业。持续保护安全困境儿童。首创“春蕾安全员”机制,建立一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村(居)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队伍,构建“分级管护+跨部门联动”机制,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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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表彰福建检察系统2个集体和3名个人!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福建省26个单位和25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福建检察系统有以下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林小云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