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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

法学小讲 2024年09月07日 15:42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

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30万。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爷孙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在其唯一的嫡孙子名下,符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法院确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江阴市人民法院,供普法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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