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我就是个上过微博热搜的人了,间接又卑鄙的……
从12月7日开始,请叫我“上过微博热搜的人”。
上榜原因:很火很火的那篇文章,是这个不要脸的作者抄袭的,抄袭我于12月5发布的《日本妹杀牛郎那个案子开庭了,真相经过叫人唏嘘,唉》
同一篇文章,都在12月5日这天,分别发布于百家号“这里是东京”、微信公众号“这里是东京”,以及我在知乎平台的个人帐号“南木香”。
话可以撂在这里,网上绝无可能出现比我的发布时间更早的原文。我也没授权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人。
真巧,微博某个挂v博主转发,转发文章的全部截图。也就是现在网上到处飞的那几张。
呵呵,有意思了。这种转发形式,我真不知该同情那个始作俑者的抄袭贼,还是该佩服这个博主的“聪明”。
无论我的微信还是公众号后台,陆续收到胖友们通风报信——你又被抄了。
无奈这个“又”字啊。
说实话,维权非常艰难。
我们是希望通过正规途径,交给专业人士代为处理,自己还把精力放在该做的事情上。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美好。
对方是小人物还好。对方逼格越高,意味着我们要争取自己权益的难度越高。现实结果经常令我不得不怀疑:某些平台是否存在刻意保护自家头部大V的倾向?
我的火气已经被种种现实磨得快灭了。昨天(12月7日),知道被抄袭后,也就在朋友圈感叹了下。
但是,万没料到,深夜出现神特么魔幻的黑色喜剧。
原文于12月5日发布我的知乎个人专栏,两天多时间内,积累了一定热度,阅读量已过40万。
日本时间12月8日凌晨1点,我这篇发布在知乎平台的原文,突然被告知“违反互联网相关法规”,暂被停止公开了。
当然,我们在进行申诉,希望知乎平台尽快核准,重新开放公布该文。
否则,我自己都快怀疑:
“哇哦,原来抄袭的人是俺呀!”
还好,我的脑袋没人偷得走。
抄袭者们永远不懂“想法用不完”“灵感用不完”的畅快,更不懂“老娘这么牛鼻,抄你,你配吗”的狂妄自大。
胖友们,希望大家理解:我在能力范围内,做到公众号空间纯净又有些看头,背后是因为只有我才做得到不给“南木香”发稿费工资,而“南木香”本身是有市场行情标价的。
所以,请体谅偶尔接个广告,时不时写得不如你所愿。
我们既无法替对方解决生活里的艰难,就现实无情人有情吧。胖友,今后请不要吝啬你的手指,按“在看”,按“转发”。不求捧钱场,咱就捧个顺水推舟的人场吧,亲!
我呢,会继续聊日本社会的种种,或深或浅,或正或邪。
会继续在其它地方工作挣钱,养活“创作+爱说话”这个业余爱好。
有需要文案或脑洞创意的大佬们,请直接联络微博热搜爆文它的亲妈我吧,一个能顶好几个用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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