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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邦丨从诺贝尔奖物理学家到马桶盖商标,我国法律怎么看待“汤川秀树”?兼评“汤川秀树”系列商标合法性

丹枫律叶 大邦法律评论
2024-09-02

上海译文出版社在2022年底出版了一本名为《旅人》的书,作者是日本首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汤川秀树教授。


在当当网、京东网等平台都有对该书及作者的介绍。

当当网关于日本首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汤川秀树简介


毋庸置疑,汤川秀树教授在物理领域的成就,享誉全球,至今仍有影响力。


但是近日,有媒体及自媒体人士报道,深圳有家做马桶盖产品的企业居然就叫“汤川秀树”。

深圳市汤川秀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川秀树公司)


从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的企业经营范围来看,好像这家企业和“物理”有关。但是实际上,这家企业的主营产品是智能马桶盖。

汤川秀树公司在京东网销售“汤川秀树”智能马桶盖


怎么看,汤川秀树公司都可能盗用了汤川秀树教授的名字。

 

以汤川秀树公司作为商标申请人,在商标局商标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名下申请/注册商标,发现汤川秀树公司早在2015年就在第11类注册了“汤川秀树”商标,并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陆续在第10、11、12类继续注册“汤川秀树”商标(以下简称:“汤川秀树”系列商标)。


不仅是“汤川秀树”系列商标,汤川秀树公司还陆续注册了“戴维乔万诺尼”、“LEON SCOTT”、“DAVID GIOVANONI”等商标。

注:经百度搜索,LEON SCOTT显示为《生化危机》主角名称;DAVID GIOVANONI的GIOVANONI显示为乔梵尼(GIOVANNI )珠宝的外文名称。

汤川秀树公司不仅注册“汤川秀树”系列商标,也注册了“戴维乔万诺尼”、“LEON SCOTT”、“DAVID GIOVANONI”等商标


以上事实,用一句话概括:

 

深圳市有家做智能马桶盖的公司自称“汤川秀树”,并注册了“汤川秀树”系列商标。

 

对上述事实,有自媒体人士这样评论:

徐静波老师评论“深圳马桶盖企业胆够大”


从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来看,汤川秀树公司是自然人独资的内资企业。公开的企业信息至少记载,汤川秀树公司的投资人“孙旗恒”及法定代表人“梅艳”皆为中国人,与日本人或日本企业没有关联关系。


在排除了汤川秀树公司与日本人或日本企业存在关联或授权的情形下,先不论汤川秀树公司是不是“胆子大”,汤川秀树公司注册了“汤川秀树”系列商标,这是否合法呢?

法律怎么看待“汤川秀树”?


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局曾经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对“汪峰”、“王思聪”、“陈奕迅”等注册商标进行主动驳回,认为注册知名人物的姓名作为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注册知名人物的姓名之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排除“中日关系”的政治因素影响,陈律师认为:汤川秀树教授作为享誉全球的物理学家、日本首位诺贝尔奖得主,应当可以论证“汤川秀树”属于知名人物的姓名。


汤川秀树公司注册“汤川秀树”系列商标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约束的诚实信用原则。


涉嫌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018年以来,商标局对商标抢注、囤积行为进行了类型划分,在审查阶段有效对“大量申请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明显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进行遏制。

 

2018年10月31日,商标局曾通告一次性驳回非正常申请1.6万件,其中就包括恶意抢注姓名权等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对恶意囤积商业标志的不当意图之商标注册申请进行驳回


汤川秀树公司主营产品为马桶盖,但是其注册一系列“汤川秀树”商标,甚至还注册“戴维乔万诺尼”、“LEON SCOTT”、“DAVID GIOVANONI”等商标,涉嫌构成违法囤积商业标识,具备不正当意图,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也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涉嫌构成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注册商标申请审查过程中,需要对所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进行审核。在本事件中,主要是指汤川秀树教授的姓名权。


虽然汤川秀树是日本人的姓名,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我国法律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虽然汤川秀树教授于1981年去世,至今已有40余年,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对具有社会知名度的姓名参照《民法典》适用姓名权保护。

汤川秀树教授与爱因斯坦交谈,摄于1953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在谈及“汤川秀树”系列商标是否损害汤川秀树教授的姓名权益,应当考虑汤川秀树教授的社会知名度。


“汤川秀树”系列商标在汤川秀树公司“马桶盖”产品使用以及在各类商品注册,是否会让相关公众将“汤川秀树”系列商标与汤川秀树教授联系,进而损害汤川秀树教授的姓名权益?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综上所述,汤川秀树公司注册“汤川秀树”系列商标的行为至少涉嫌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八)项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仅涉嫌对汤川秀树教授的姓名权益造成侵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涉嫌扰乱正常商标注册秩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该行为难谓合法!

陈丹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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