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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监狱中的日常生活

徐晓 吃果读书 2020-09-16


有些没有坐过牢的有一种成见,认为监狱生活是惊心动魄的,在人的经验中是刀刻斧凿的,它对人的改变要远远超过日常生活对人的改变。其实,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状况下有不同的日常生活。


中学时代,我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学毛 选 、做好事。放学时不回家,等同学们都走光了,从书包里拿出从家里带来的螺丝刀,把教室的椅子一个个翻过来,把一枚枚松动了的螺丝钉拧紧。


这种事都是我一个人做,如果我现在不坦白没任何人知道。那时候我每天都能找到自己在白天犯的错误,供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灯下写学毛选心得笔记时做自我批判用。


后来我当了小学老师,我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和学生打成一片,星期天我带他们去公园玩,还请他们到我家做客,和班里最捣蛋的学生谈心,用我每个月仅有的四元零用钱买礼物送给他,感化他实际上是讨好他。那时候我还积极争取入党,定期给党组织写思想汇报,没入上党我还哭过鼻子。


再后来我坐牢,坐牢的日常生活和不坐牢的日常生活当然不同,但话说回来,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个人的不同阶段其日常生活也是各式各样千差万别的。那么,此不同与彼不同的根本不同在哪里呢?


文革后,有许多人记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狱中经历,这些记述因着不同身份、不同体验,甚至因着不同的写作时间和写作心境而不相同。


回过头来想,如果是二十年前,我的记忆会筛选出完全不同的素材,我的心境会选择完全不同的词汇,我的笔而不是电脑的写作工具会使我结构出完全不同的句型。和现在相比,不管是心理上还是在社会的层面上,那时的我都处于实际上的绝对弱势,潜意识里我需要的是被接纳被同情甚至被怜悯。


我可能写得很宏大、很悲壮,也可能写得很哀伤,但一定不会像现在写得这样琐碎。所以最有可能的是,我会让读者和我一样声泪俱下,或者悲愤不已。那肯定是真实的,就像以下我所要写的仍然是真实的一样。



我被关押的地方理论上说不算监狱,而是看守所。看守所和监狱相比,最大的不同应该是,监狱关押的是已经定了罪的犯人,看守所关押的是还没受审的嫌疑犯。


但那个年代没有嫌疑犯这个概念,只要被抓起来就是板上钉钉的罪人。那时也不讲法律程序,就我所知,我所在的看守所里关押时间最长的已经超过十年,是民主党派人士屈武的夫人。


刘少奇的前妻谢飞被关了五年单身牢房,据说出狱后患了失语症,除了一个烧锅炉的工人以外叫不出任何人的名字。后来和我在同一个号里的苏联人丽达也在单身牢房里关了五年,精神几乎崩溃时才被调到了多人牢房。


因为是在首都,又是市一级的看守所,而它正巧又在一个真正的而且是模范的监狱的隔壁,便被在里边和在外边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看成是真正的监狱了。



文革中监狱的囚粮标准是每月13.5元,与军粮的标准一样,凭良心说,应该算很优厚的待遇了。狱里和狱外一样平时每日三餐,星期日两餐,这也和十几二十年前许多机关和部队大院的规格一样。菜的品种一般冬天是心里美 萝卜、大白菜,夏天是茄子、黄瓜、西红柿。

当年市民饭桌上也无非是这样单调,就算是萝卜常常是康 心的,白菜主要是帮子。茄子黄瓜都老得带籽,也不能说是对犯人的特别虐待。不同的是,伙房像是有意要把饭做得特别粗糙,比如萝卜,切得像碗口那么大,假如萝卜的直径恰好没有那大,就竖着切.比横切面还要大,而我们每人发的两个塑料碗又很小,小到装不进一片萝卜,塑料勺又软,只好用手抓着吃。

这时候你如果能往里想,想到有些插队知青常常一个季节都吃不上蔬菜,就会觉得那菜切得大小实在是一点也不重要。但是你千万别往深里想。往深里想就会觉得有人故意让你领悟到,囚粮毕竟是囚粮,怎么可以让你享受和军人一样的标准,而不让你觉得你实际上不配呢

女 犯 不管是因为什么而来,大多是操持过家务的,为了使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我们使出了所有的伎俩。

监狱的重要规定之一是,不准不同囚室的犯人相互见面。开饭时,值班的队长晃着串钥匙走进筒道,哗啦哗啦地打开一扇门又关上一扇门,如果哪个号的人走慢了,队长会向你吼叫,所以都溜小跑走得飞快。

刚开始同 号 都不让我去打饭,时间长了应我的要求她们也同意让我出去走一次,算是“散心”,虽然那距离不过十米八米,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可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一律不准我去打早饭。后来才知道,原因是我抓咸菜的本领没有过关。

在女 号 ,早饭被视为一日三餐中最好的饭,因为有玉米面粥和北京辣菜,北京辣菜是从店里买来的,切得细而且还有芝麻。当年在北京人的饭桌上都是稀罕菜。

为了抓得多又不让队长吼,窍门是把五个手指撮得紧紧的,下手时要尽量深而且快,放到碗里先不能撒手,直到走出队长的视线。哇!进了门一松手,几乎是满满一碗,当然比萝卜片菜帮子好吃。

这个活儿是我进去几个月后才被允许干的。在 女 号里,北京辣菜除了喝粥、 就 窝头以外,最大的功能是腌肥肉。狱中居然一周能吃到两次肉,也是切成大块,和不管什么菜熬在一起。

赶上吃肉,每个号都希望最后一个打饭,道理很简单,瘦肉都沉到根底了,赶上队长看谁顺眼,说声“都倒上吧”,很可能端回来够我们吃好几顿的肉。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我在狱中近两年,大概赶上过三四次。

更多的时候是端回的菜里漂着一层猪油和几块肥肉,因为肉是熬的,没有咸味,肥的难以下咽,就拣出来埋在咸菜里,腌上一半天后夹热窝头吃简直是太香了。

狱友们还发明了烤窝头片,拿一根线,一头用牙齿咬着,一头缠在手指上,把热窝头像切松花蛋一样切成薄片,然后放到暖气片上烤。

监狱最忌的是硬东西,连大小便用的桶都是塑料的,惟有暖气一定得是金属的,只好躺倒了装在屋顶上。我们把所有人的被子摞在一起,站上去,先把预先留下的半张报纸铺好,下面的人再一片一片递上去,大约烤上一天再如法拿下来。

这种特别危险的事我们不常干,要干也必须号里特别团结,专门有个人站在窗下听着队长的动静,否则让谁揭发了或让队长看见了都不是好玩的。那种又酥又脆的零食我只吃过两次,记忆中那滋味比困难时期妈妈差我去买每月一家二两的芝麻酱,经受不起诱惑在路上用手指蘸着偷吃更带。

关于吃,我还能讲出许多,比如为了能吃到鸡蛋,假装拉肚子而要求吃回民菜,比如周末吃两顿饭,没有玉米面粥也没有北京辣菜,闲饥难忍时的精神会餐,现在常有朋友夸奖我菜做得好而且有创意,问我什么时候学的,我实在说不出曾经专门学过,但那时常常靠想象做菜倒是真的。

还比如逢年过节时吃白米饭,端起碗来开始想家,平时虽然也想,但事实上人是不可能无时无刻地想一个人一件事的,过年过节时想到家里人吃饭时必定想到自己,那种疼痛才是真切的。

在很少有人知道巧克力是什么滋味的时候,丽达就给我讲了它的做法:十份牛奶一份糖,用小火慢慢熬,熬稠了就是现在卖二十多块钱一瓶的巧克力酱。丽达是苏联专家谭自强的妻子,文革初期被当成特务全城通缉,连我这个十几岁的孩子都有耳闻。

他们夫妇被关起来后,四个孩子也因为流氓罪轮番地进出北京城区各个分局,很多从分局转来的人会带来她三个漂亮女儿和一个儿子的消息。这是她获得子女消息的惟一来源,难怪她当年只有四十多岁,就已经是满头白发。

1977年我曾经在看守所门口遇到过她一次,她穿着高跟皮鞋,戴着俄罗斯风格的花头巾,俨然和一般的中国人不同,但眼神仍然是怯怯的。装着没看见我。以后听说她带着孩子们回了国,我也再没机会告诉她,八十年代我按她教的方法,成功地为我的儿子做过肉糜和草莓酱,可至今没有尝试过自制巧克力。

我当然不是想把监狱生活美化得像小孩过家家那样有趣,我只是想说,就像那些在困难时期没有饿死人的家庭各家都有度过饥饿的绝招一样,每个号都会在百无聊赖中寻找消磨时间和调剂生活的方法。

如果说,吃最能表现监狱的日常生活,那么其次就该轮到上厕所了。上厕所是最难过的一道关。每天早上和中午起床的第一件事是“放茅”,如果你不习惯在离床不足一米面积不足两平方米的地方解决,你就必须习惯在这两个时间用三分钟到五分钟的时间内解决。

放茅和放风一样,犯人们相互不能见面。有的队长习惯从前边开始,有的习惯从后边开始,一个筒道有十几个号,如果你恰好住在头或者尾,放茅的时间前后会相差一个多小时,你得在这一个多小时内调整你的肠子的生物钟。对我来说这是比吃饭要难适应得多的问题。然而就在这三五分钟,我还与队长玩起了智力游戏。

入狱后我进的第一个号有两个人,一个是被公公强奸后把公公杀死而坐牢的农村妇女,另一个是北大附中毕业的老三届学生。她姓宋,名字很像是个男孩,我当时的印象是她很漂亮。监规不允许互通案情,但进去不到两天我就知道了她被抓的原因。

她是京西宾馆的服务员,那是中央首长进出的地方,能在那里当服务员的人出身一定好。据她说,她的男友不仅相貌出众,文才也出众,读书画画还写文章,但因为出身不好,整个家庭都属于被小脚侦缉队监控的对象。

小宋出身红五类,和他谈恋爱遭到家庭反对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只能偷偷交往。没想到他们所在的街道发现了反动标语和传单,她男朋友成为被怀疑对象,她也因此被单位审查,发动群众的结果是,她被揭发出很多对中央首长不敬的言论,比如她曾说王洪文专爱看外国电影,说首长抽的熊猫牌香烟特别贵等诸如此类的闲话,为了逼她交待男朋友的问题,宾馆抓住她这些问题不放,从写检查升级到隔离审查。

看不出来文雅的小宋性格如此剧烈,为了表示抗议她开始绝食,七天没吃饭几乎饿死,最后还要求洗个澡好死得干干净净,单位只得让她弟弟和母亲强行把她送进了医院。刚刚恢复她就被拉出来批斗,会后一副手铐把她带到了看守所。

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因男友而起事,而男友并没被抓,在她被单位隔离审查的日子,男友与她失去了联系。我问她反动标语和传单到底是不是他写的,小宋一脸茫然地说:“我真的不知道!”她比我大,来得又比我早,很快我便把她当成了好朋友。

刚开始时我每天被提审,白天晚上连轴转,号里开饭早,我回来时她总是把给我留的饭菜用碗扣着,而我常常端起碗眼泪就落了下来。有时候我到深夜才能回到号里,她总睁着眼等我回来。

其实我回来也不敢说话。隔窗有耳,队长可能正站在那半尺见方的小窗子下,掀起一小角帘子看着呢。但有她等着我,那间不足五平米的牢房仿佛就像家一样有了一丝温暖。

我们俩都是政治犯,队长看出了我们俩关系好,怕我们研究案情互相传授对抗政府的经验,我来了还不到一个月,还没顾上留下各自家里的地址,就把她调到别的号去了。

那时候她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她调走使我万分失落。我开始利用放茅和她取得联系,先是早上放茅时在茅坑旁边放一个纸团,下午放茅时看纸团换了,我知道是她领会了,下次我胆子更大地放了一张写着我家地址的纸条,她也如法炮制。

以后我们又相互写一些鼓励的话,就这样来来去去,我们的游戏在队长的眼皮底下进行了大约有几个星期,最终以我的纸条没有人再拿走而告终。我不知道她是判了刑、回了家,还是调离了那个筒道,我不知道游戏因为什么而突然中止!

那时我们正值花样年华,脸上都长着雀斑,都梳两条辫子,我们都在恋爱,又都对恋爱的前景充满了怀疑和绝望……

出狱以后我记得曾找到过她的线索,好像是在一个国营的工厂里当工人,我曾托人与她联络但没有结果。我常常在心里自问:如今她是谁人妻谁人母?她将那段往事摆放在心灵的哪个位置?是否还记得在监狱里相识的患难姐妹?


无聊,是我们不屑的;把无聊当有趣,更是我们不屑的。但是当你处在一个被无聊淹没着的环境中时,无聊就不只是有趣而且是有益的了。

我们给每一个队长都起了外号,在背地里议论她们的短长,猜测她们是否结婚,为某队长是否怀孕而打赌。也许因为她们从来不笑,我们一致认为她们没一个人长得好看,只有一个除外,她的外号叫“墨绿”,因为总喜欢穿墨绿色的衣服而得名,也有的号叫她“大辫儿”,她的辫子长得直到腰际。

听口音她不是北京人,黑黑的,有点胖,走路是外八字,但是她的声音好听,而且她会笑,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看来不能笑并不是狱警这个行业的行规,而是大多数人的自律。她后来被处分以至脱离了那个行业,是不是从她那时能够对犯人笑就露出端倪了呢?


讲“墨绿”的故事有点麻烦,得从我进监狱的第一天讲起。

被投入监狱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不仅黑而且冷。那是春节前北京最冷的日子。我是半夜里在被窝中被叫起来去接电话的,没想到带上手铐被送到了监狱。

看朱君正琳关于坐牢的文章——我们这代人正赶上冤狱的高峰,就像五六十年代的人赶上生育的高峰一样,我的朋友中有三分之一坐过牢……知道他被投入监狱是在一个晴朗的早上,在被连续审讯了三天之后。他的心情分外松驰,好像要被送往疗养地一样。而我刚好跟他相反。我不像老朱去得明明白白,还来得及对监狱的高墙发出赞叹,我被人用一顶油腻腻的帽子蒙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到现在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蒙上眼睛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怕我越狱不成,对我一个小姑娘,他们也太没自信了;或者他们本来想只关我一会儿或者只关我几天,怕我出去后再来找后账吗?殊不知我认路的本领几乎相当于弱智。总之,黑暗和油腻味影响了我的思维,没有任何支点使我得以展开思想。

我肯定没有老朱那样老道,居然还敢说进监狱是松驰一下;也没有老朱那样天真,还敢把监狱和疗养院放在一起来联想。害怕是一定的,但又无从怕起,既不知道监狱是什么样子,又不知道抓起来以后会把你怎么办。当怕很抽象的时候,那怕就没有着落,没有着落的怕还能说是怕吗?也许只能说是因为紧张而出现了思维空白。

大约是在半年之前,有人通风给我说“你被盯上了”,这话也让我害怕过,但我不知道“盯上了”的后果是带手铐进监狱,我能想象的是曾经见过的听说过的事,比如写检查、办学习班。如果我知道后果是坐牢,会不会就逃跑?虽然跑是跑不掉的;或者会不会就去自首?那时候大多数人都相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可以兑现的。

我就是在那一天第一次见到了“墨绿”。那天我只披了一件棉外衣,没穿棉袄也没穿毛衣,拖着鞋还没穿袜子,更糟糕的是,那天我正需要大量卫生纸。我是凌晨时进去的,刚到号里没几分钟就提审,一审就到了快天亮。回到号里时我的脚冻得几乎麻木,铁门一关我坐在木板床上,正想用那条单薄的囚被把脚包上,身后响起的说话声吓了我一跳,“快躺下!”

后来我才知道,在牢房里,只要睡觉的铃声一响就得迅速地躺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站着,坐着也不行。刚躺下门就又响,这次进来的是“墨绿”,她把我带到筒道尽头的三角屋,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案子而来,然后给了我一双新袜子,还有许多卫生纸,搜身时她在场,她知道这两样东西是我的当务之急。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哭了。面对吼叫你可能逆反,因为逆反而显得勇敢;也可能害怕,害怕得连哭都不敢。但是,你听不得用关切的语气说的哪怕一句毫无内容的话,经受不起用目光传递过来的同情或惋惜。

从一开始,“墨绿”对我就与其他队长不同,她值班时,会在放茅时最后一个开我们号的门,让我们负责冲洗厕所,这其中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从容地上一次厕所,还可以用肥皂洗洗脸和毛巾。

有时候她会在饭后把我叫出去拖筒道的地,既可以出去逛一圈还可以锻炼身体。在筒道里停留时间长了能听到许多新闻,比如队长们聊天时某人说她最喜欢吃什么,证实了谁已经是有一个男孩或者女孩的母亲。

拖地带回号里所有的新闻都有价值,我们就像当零食吃一样,能够嚼上好几天。偶尔会碰上一个刚提审回来的犯人,按照规定,犯人与犯人是一定要回避的,听号里其他人说,一般队长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把拖地的人暂时关进厕所,可是“墨绿”对我从不。

所以我更加盼望出去拖地,我盼望能够碰巧见到我的难友赵一凡,虽然经过分析已经断定那绝无可能,因为我们这幢楼男犯人都在二层,一凡拄双拐,二层楼他根本上不去。可人常常会毫无理由地寄希望于万一。

擦地时曾经见到过一个女孩,年纪很小,说不定比我年纪还小,她穿着雪白的的确良短袖衬衫,一条褶压到底的深蓝色毛料短裙。两条辫子折起来齐肩,她的皮肤那么好,但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她不艳,但是标致而端庄,她的表情宁静得让人难以置信。

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出现在幽深黑暗的监狱筒道里,巨大的反差让我颤栗。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这个问题莫名其妙地让我着迷,猜想和虚构她的故事成了我在监狱中的文学功课。

我从来没设想过她是刑事犯,一个能够让人联想到少女冬妮娅、少女娜塔莎的姑娘不可能与流氓杀人这些字眼连在一起。也难以想象她是政治犯,她的穿着显然太资产阶级了,我们这些女孩子在文革中不可能穿毛料裙子、府绸衬衣。她这样的女孩只能和客厅、沙发、钢琴连在一起,革命和反革命似乎都应该和她没有关系。

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厕所对面的号里,小窗上的布帘被风吹起,我恰好看见了她,那一次她穿一条长裤,一件非常合体的碎花衬衣,就一个人,没有狱友,一手提着便桶,一手端着一个白色的小盆,表情还是那么宁静。她的样子像是刻在了我的脑子里,至今还是那样清晰。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谜至今对我充满了诱惑——在幽深黑暗的监狱筒道里,她的美丽至今让我震颤。

八十年代初,“墨绿”辗转找到了我,她已经改行当了个体裁缝,前店后家日子过得很红火。说到我们为她起的外号,她还是笑,只是比我在狱中见她时笑得更开朗更鲜明。

她告诉我被清理出无产阶级专政机器的原因,是因为犯了监规——犯人有犯人的监规,管犯人的人也有管犯人的人的监规,她为一个因涉外案而坐牢的人送了一封信。

我们有过好几年的来往,她的行为是因为正义还是因为幼稚,或者是因为某种诱惑,对我来说都是可以忽略的,我看重的是她在我入狱的第一天主动给了我一双袜子和厚厚一摞卫生纸。况且,唯一向犯人露出笑脸的队长,本来就是没资格也没理由当队长的。

她是怎么找到我的呢?现在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似乎我也曾经给过她地址,不是我家的而是我当时的男友家的。幸好她不是栽在我手里,八十年代她当个体户,过上了比狱警富裕的生活,可谓是因祸得福,而七十年代中期文革刚刚结束时,如果丢了工作她可怎么生活?


我已经多次提到监狱里的那个窗,其实严格地说那根本不算是窗。第一,它不是开在墙上,而是开在门上:第二,它太小了,大约只有七八寸宽五六寸长;第三,窗外应该是天,可它透不出一点天,而是被一块旧得不知是什么颜色的布遮着。所以只能说它是门上的一个洞。

那个洞像是牢房的眼睛,队长们通过它观察我们,狱中的专业用语叫“查号”。不同的队长有不同的查号风格。有的队长坦坦然然地走过来,手里的钥匙还哗哗地响着,到了门口把帘子一掀,整好露出她的半个脸。她会与我们有目光的交流,一般是我们看见她就不再说话,低下头假装看报,其中有一个队长因此而得的外号叫“大脚”。如果我们要干什么违反监规的事情,都是等这样的队长刚查完号,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再来才干,所以这样的队长总是能得到我们比较宽容的评价。

有的却总是鬼鬼祟祟,蹑手蹑脚地一点声音都不出,帘子只掀起一个小角,露出的是半只眼睛,我们发现她时她基本是马上放下帘子,但我们根本无法判断她是不是走了。更多的时候可能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她曾经来过,遇到我们正想干点什么,比如烤窝头片、做棉背心等诸如此类的事,就得小心翼翼地等着,这时候女犯人的嘴也就不会留什么情了。七十年代大家都穿布鞋,现在的队长如果因为这种职业要求而放弃穿皮鞋,因为不能穿皮鞋而放弃穿某种款式的衣服,那她们可是太冤了。

这个洞的功能是警方用来监视犯人的,但无聊得没有边际的犯人却是无孔不入的。放茅、开饭不都是关了一扇门再开一扇门吗?开门关门不是能扇起一点风吗?我们就利用这个空隙观察筒道里的犯人,哪个号少了一个人,哪个号换了一个人,哪个号只有一个人,我们总是一清二楚的。我从那儿看到了那个让我忘不掉的女孩,知道了苏联人丽达离开我们号后并没有出去,还看到了我的同案犯郑红丹。

我曾在朋友赵一凡家见过红丹,红丹是一凡家的常客,据一凡说她是个恶作剧式的人物,我曾经在一篇写赵一凡的文章里提到,为了说服一个固执的女孩,一凡写了一封十几页的信,女孩当面把信扔进火炉,一凡又写第二次,她把信撕得粉碎,一凡便写第三次第四次,这个固执的女孩就是红丹。

红丹的父亲郑新潮是1937年奔赴延安的老干部,1942年延安整风时被康生诬陷为特务列入枪杀名单,纠偏时幸免于难。抗战胜利后,他辗转到了东北牡丹江创办军马场,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为前方输送了上万匹军马,1950年,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他时赞扬他,熟悉生物学、物种学,为军马建设打下了有利的基础。1957年他因不同意取消军马场而被划为右派,被赶回老家邢台,他的儿女们因此饱受被歧视之苦流离之苫。

一凡之所以容忍红丹是因为她的姐姐郑晓丹。晓丹是遇罗克《出身论》一文的忠实保卫者,她和她的家人曾把《出身论》砌入炉坑里,埋进泥土里,塞进墙壁里,但最终没逃过被十八次抄家的洗劫,最后由晓丹的弟弟从存放抄家物资的仓库里又把《出身论》偷了出来。


遇罗克被捕后,晓丹受遇罗克精神的感召,回到学校北京地质学院附中,写大字报公开为《出身论》辩护,向中央文革挑战,在遇罗克被捕半年之后被迫害致死。晓丹生前曾经热恋过一凡,对于她的死一凡痛惜万分后悔万分,所以才特别善待红丹。

在筒道里见到红丹使我异常吃惊,我虽以“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的罪名被抓进监狱,但我本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更不知道这个组织都有哪些成员,红丹在筒道里出现使我对自己的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直到我和一凡出狱几年之后我们才大致明白,我和一凡被牵进去其中原因之一正是由于红丹的男朋友,所谓“第四国际”不过是他轻狂的夸夸其谈。

出狱后红丹回到了邢台,恢复高考后在当地上了大学学了英文,又当了教师,后来听说她考了研究生,再后来听说她到了美国,这其间我们居然没有再见过面。

1998年我和丁东、徐友渔合编了《遇罗克遗作与回忆》一书,美国一家电台打来越洋电话采访我,交谈中才知道采访我的记者的丈夫是红丹的同班同学,通过她我和红丹才有了联系。

次年她回国探亲,我们相约在复兴门肯德基店见面。自我从牢门上的洞里最后一次看见她的1976年算起,这中间已经相隔了二十三年。在这将近四分之一的世纪里,我们都经历了许多预想不到的事情,如今我们共同的朋友一凡已经离我们而去,时间、空间和心里的距离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两年同案遭难、同监坐牢的共同点,本来打算见面时要澄清的事情我却没有心情再谈。

这使我更加坚定的认为,没有哪一种体验是不可以磨灭的,没有哪一种经历是不可以逾越的,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改变,并修改着所谓客观的记忆,你会随时为自己的变化而找出合理的解释,原谅自己纵容自己以至浑然不觉。

小时候我父亲的终生好友陈伯伯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始终记在心里,他说:舌头是坏东西,因为它不长骨头。那么头脑呢?心灵呢?人将依傍什么支撑自己的精神?精神对人又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本来我觉得自己曾经沧海身经百战,但这种时候我常常又会吃惊和苦恼于自己的迷惑和茫然。


除了牢门上的洞,牢房的后墙上还有一扇真正的窗,不管天气多冷,我们都会把窗子打开,放一放好几个人吃喝拉撒的气味。冬天我们把窝头搓碎了放在窗台上,一厢情愿地想引诱麻雀飞进我们的牢房,而从来没有只麻雀自投罗网。

开窗时还可以顺便看一看窗外的“景色”。那景色不是一片绿地,也不是一段山坡,那是来往于这座在京城很有名气的“王八楼”与看守所大院的必经之路。我从这条路上去提审,路上会经过住着我的难友赵一凡的“K字楼”,那座楼真大啊。里面有成百上千像我这样无辜的犯人。

每隔几个月我们从这条路到大院另一头去洗澡,之前把每个号的人分别关进一个个放风场,那个放风场令我们王八楼的犯人羡慕,它大得足可以像电影《红岩》里的华子良那样绕着圈跑步。我在每一个到过的放风场里都用石块并排刻上了我和一凡的名字,指望他能从中得到我的信息,我哪里知道一凡的残腿在狱中加重已经不可能出来放风了。

狱中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孤寂,活生生的缓慢,还有活生生的向往和企盼。阳光把窗棱的阴影投在墙壁上,我们靠这阴影的移动加季节的变幻来判断时间。我们的听觉变得异常敏感。能从独轮车发出的吱呦声听得出是装水的木桶还是装饭的铁桶,能从脚步的轻重和节奏中听得出是哪位队长值班。就像你走惯了回家的路上班的路一样,你会习惯很多你原来不习惯的事情。

牢房里的夜晚是真正的不夜天。那本来可以说是昏暗的长明灯,到了晚上刺眼地亮在你的头顶,让你没有美梦,没有幻想,让你感觉不到白天与黑夜的轮换。于是日子接着日子,现实连着现实,于是你无处可逃了,你能看到的只有那盏灯,还有小小的一块天。

为了投奔那一块天地,遇到好天气,我们会申请洗衣服,其实我们根本没什么衣服可洗。

在狱中的人都特别节省,有的是因为家里人根本不给送东西,有的是不让家里人给送东西。我属于后者。我不知道会在里面待五年还是十年,我不能在政治上让家里人受牵连,还在经济上拖累他们。

监狱里本来就冷,不活动就更冷,家里给我送了一件新棉袄,紫红色的,里面续的还是驼绒,比我进来时身上穿的那件要暖和得多,但是我一直不舍得穿。号里的人看我穿的单薄,决定为我做一件棉背心,棉花是队长让我们拆洗工作大衣时偷偷撕下来的,针是把梳头用的竹蓖子上的竹片在地上搓细了钻一个洞自制的,好在面子是一件洗得快化了的衬衫改的,准确地说不是缝起来的,而是粗针大线串起来的。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

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惟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不要节约纸。可能正是出于对那种生活的抵触和逆反。

因为节省,我洗衣服常常不用洗衣粉,但却不厌其烦地申请,只要一换队长我们就申请。在厕所洗完还可以走到院子里去晾。傍晚还可以再出去收一次,重要的是收回来的衣服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

当我把晒了一天的衣服捧着闻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阳光原来是有味的!阳光的气味太干净太新鲜了,特别是冬天,加上织物被晒得又干又松的手感,捧着闻简直就是享受。

两年,那是足够使一个中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打发掉的时间,那是完全可使一个老年人从生走向死的时间,那是绝对可以使一对年轻人孕育一份爱情同时也孕育一个生命的时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来说,那是从无聊的,无望的,无辜的时间中发现琐碎的诗意、体验矫情的浪漫的时间。


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的确是太年轻了,年轻得清高、傲慢还有点无理,同是阶下囚,我却因为自己是政治犯而觉得比别人优越了许多。

小荣是因流氓罪而被抓进来的,所谓流氓罪无非是和男朋友拍了几张裸体照被揭发而出了事。她会唱很多歌,都是我从没听过的,《绿岛的夜》那首歌我是1975年在狱中第一次听她唱的。她唱歌时,漂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有时眼泪就一串串地掉下来了,她也不去擦,歌唱完了又像没事人一样了。

我一点都不同情她,讨厌她总是讲那些男男女女的故事,讨厌她说话时总带脏字,按我当时的认识水平,拍裸体照的女人无疑是真正的流氓,我坐牢是冤枉,而她坐牢是活该。

虽然她对我很友好,但我不愿意理会她,只要她一开始讲故事我就假装看书或者看报。现在想起来,如果她不善,不是看我小让着我。想气气我或者治治我,我哪里是她的对手,准得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的假正经简直太可笑了,我是个现行反革命,但却显得比谁都左,那面目一定和管教队长差不多。


另一个让我不知该怎样对她的是老黄,她当时也就不到四十岁。说起来我们曾经还是邻居,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或学长。她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画家,据说解放前他的漫画在某市还有点名气,母亲也出身于书香门第,但是——我简直难以说出口——她的女儿的父亲同时也是她自己的父亲,或者说,她女儿既是父亲的女儿又是父亲的孙女。

而这一乱伦悲剧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母亲。她母亲爱上了她的叔叔,为了使丈夫能容忍这一关系,母亲设下了圈套,让丈夫与十五岁的女儿同床共枕,然后亲手带大了由丈夫和女儿生下的孩子。

文革初,上中学的女儿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精神彻底崩溃,成了一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天啊!按我当年的阅历,她的故事惊得我目瞪口呆,然而她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说到她坐牢的理由也简单得让人不能相信:教邻居的孩子们学唱苏联歌曲,罪行是教唆犯。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监狱是这种状况。在我全部关于监狱的知识里,除了从电影里看到的共产党员,就是像遇罗克那样的政治犯,杀人犯、流氓犯、贪污犯这些字眼与我的生活常识相距太远,也没想到堂堂的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犯人也是三教九流的都有。但是如今我和她们肩挨着肩地睡在同一张铺上,和她们同吃一个盆里的饭,一开始从内心里真是不能接受,遇上杀人犯我甚至有点害怕。

我先后换过三个号,曾经与四个杀人犯同监,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们一律都是三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像是商量好了似的一律都杀死了自己的公公。那是我进去后第二个年头的冬天,号里来了一个瘦高个儿的农村妇女,她把毒药拌在豆腐渣里毒死了因为财产纠纷而结了怨的公公,而且她成功地让村里所有人相信了公公属于正常死亡。她万万没有想到,在尸体下葬三个月后,一个远房亲戚要求开棺验尸,她再没有能力阻止。

一个号一般住三个人,偶尔也会住四个,这种时候我们都会心烦,好像睡觉太挤带来的烦恼远远超出了坐牢本身的烦恼。那天正是四个人挤着,刚好够铺下四条被子,我的位置靠墙,新来的杀人犯紧挨我睡。

半夜牢门突然哗啦啦地开了,我睡眼惺松地转过脸,发现杀人犯正用一条红布腰带勒紧了自己的脖子,满脸憋得通红,她的眼睛长得本来就突,这下更显得像是要暴出来。队长走进来用剪子把裤带剪断,然后就把她带走了。我们三人被吓得不敢再睡,为人能不能自己把自已勒死而争论不休。

自杀在狱中是要受惩罚的,她回来时带上了背铐,我们看着她爬上床铺然后用脚一点一点把被子勾起来再用牙齿咬着盖在身上。队长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我们谁也不敢帮她一个手指头。从那天起大家都不得安生了,她白天黑夜地嚷疼,然后喊队长再被队长训,我们虽然烦她,但看着她提不上裤子吃不上饭还是得帮她。

说来也奇,她的胳膊长,弄来弄去的从屁股下面钻到了前边,背铐成了前铐。到了打饭、放茅、放风的时候,她从下面一钻又成了背铐,队长一点看不出来。更离奇的是,这样一来二去的,铐子不知怎么竟然坏了,全然成了摆设。就这样像捉迷藏似的过了一个多月才被发现。很快她就走了,不会是释放,很可能是去服刑,但她带铐子的故事成了狱中的黑色幽默,应该说是一个荒诞派作品的好题材。

我还看过另一个长期带背铐的。把我调进她的号是1976年1月8日。那天早上气氛就很异常,队长们的脸比平时拉得更长绷得更紧。小荣说听到了远处传来哀乐声,我们正议论这哀乐是为哪个大人物而奏,就听到队长在门外开锁的声音。以为是我们的议论被队长听见了,一个个吓得不敢出声。

队长小声说:“你,收拾东西出来。”一般筒道里有点声音所有犯人都会竖起耳朵听,所以队长说话的声音总是很小,而不准叫犯人的名字则是队长们的“监规”,我们没有代号,所有人都是第二人称“你”,如果没有手指的配合当然就分不清是哪个你。

那天队长说的“你”,手分明指的是我。“收拾东西出来”,这句话在狱中是最暖昧的语言,你别想从队长的语调和表情判断那句话的背后是手枪还是玫瑰。我是第二次听到对我说这句话,最后一次跨出牢门时我听到的也是同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多也一个字都不少。

我紧张而又狼狈地把东西都堆在房门口。队长锁了这扇门去开另一扇门,这时候号里的人肯定根据开门的声音知道我并没有离开这个筒道,而我也明白了这次“收拾东西出来”的背后既没藏着手枪也没藏着玫瑰。

东西搬进去后队长把我叫到管教办公室去谈话。管教是队长们的队长,她的眼睛像是一颗五光十色的宝石,说不出是什么颜色,而且她总是眯着眼,好像不适应白天的光线,那简直就是一双真正的猫眼。

这次谈话和上一次相比要和颜悦色得多,先是问我想不想家,家里是否给我送过东西,还说看我年轻给我一次立功赎罪的机会,让我相信政府,认真对待这次考验,争取早日出去与家人团聚。我听得一头雾水,并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回到号里没多久送来了当天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是周恩来逝世的消息。不一会儿别的牢房就传出了哭声,队长的眼睛个个也是红的。所以任由犯人们哭。借着这个机会,犯人们新仇旧恨自艾自怨,一时间哭声连成一片。

我刚调进新号里的一位中年妇女看到报纸开始大骂周恩来,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调我来这个号,因为我的“反动观点”之一是反对江青利用批林批孔批周公,和她的政治观点正好相反。显然这是重要的敌情,门口站着好几个队长,她居然一点都不害怕。我弄不明白,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弱的女子有什么理由在监狱里还敢那样放肆。中午打饭时,她趁队长不注意跑到楼道里喊,终于被拉走,开始了长达好几个月带着背铐的生活。

当时我并不知道悼念周恩来时全国空前的盛况,以后发生了四五事件,牢房人满为患,可以设想,如果她不是在监狱里而是在大街上喊那些话,愤怒的群众不用石头把她砸死也得用唾沫把她淹死。

很快我就断定她是个精神病人,她的丈夫是公安部的,言谈话语中她常提到谢富治,她受刺激的原因一定与政治有关,与线上的人物有关。断定她是精神病人另一个理由是,她有常人没有的忍耐力。

她的胳膊没有杀人犯那么长,不可能从屁股底下钻来钻去,她的运气也没有杀人犯那么好,手铐好着呢,看不出短期内有可能坏。不到一天她的手就肿了,没几天肿得像馒头似的并且又紫又黑,皮肤薄得像是一碰就破,接着胳膊也肿了,铁铐深深地嵌到肉里一点活动的余地都没有。

但是她从来不说疼,也不像杀人犯只要见到队长就要求摘铐子。看着她吃饭时把窝头放在床沿上趴着啃,我开始给她喂饭,看她的头发乱成一团我开始帮她梳头,放茅时帮她穿裤子,有热水的时候还给她做热敷。有时候我会劝她向队长认错请求把铐子摘下来,否则时间长了她的手臂很可能残废,她总是像无所谓似地微笑着摇头,然后像祥林嫂似的自言自语地……

我想最终给她摘下了手铐,是因为周恩来的死在队长们的心里引起的波澜终于归于平静,把她抓起来的人应该最清楚,她真正应该去的地方不是监狱而是精神病院。

她是我在狱中见到的胆子最大的犯人。意志是对恐惧而言,正常人对恐惧过于敏感,当你的思维能力足以判断你可能面对什么、失去什么,而那将要面对的正是你难以面对的,将要失去的正是你不忍割舍的,于是你有了真实的恐惧,你因此而需要意志力来克服这恐惧。而精神病患者之所以能够真正地无所畏惧,正是因为她根本不需要意志力。一个正常人的意志力再强,也远远不及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无意识更有力量。


和精神病患者在同一个号里的另一个狱友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是个一生未嫁的天主教徒,她是我在狱中见到的年龄最大的犯人。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同案不止一个,我所在的看守所里就有十好几个。

从她的同案那里我已经大致知道了她的案情。那是1976年初,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形势。天主教徒们神奇地串联在一起,顶礼膜拜一个北京郊区房山县来的二十八岁的女人,据说此人的文化程度是小学三年级,但成百上千大学教授、医生、工程师都是她的信众。

她自称是圣母的徽号,替圣母到中国来发出警告,因为中国人罪孽深重,圣母将在那一年的某月某日施行惩罚,将连续若干天不出太阳,连续若干天暴雨如注,全国上下将一片漆黑。总之,他们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且每个人都无比虔诚,老人曾讲述她为了保护圣母的徽号被革命群众用石块打,用唾沫吐的经历。

她是以非法传教的罪名被抓起来的,我从中知道了一个常识:在中国可以信教但不可以传教,而信与传的界限在哪里呢?

过了没多久,监狱里通过广播开了一个宽严大会,宣布了几个因为认罪态度好当场释放和因为拒不认罪而从重判处的典型。会开到一半,筒道里就传来大喊大叫的声音,老人告诉我,叫喊的是一个中学生,会上宣布认罪态度好当场释放的是她的母亲,她骂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母亲,她骂母亲是叛徒,骂她不得好死。接着传来开牢门的声音,她被强行拖了出去。

我们都竖起耳朵听着她回来的动静,直到熄灯的铃声响了她仍然没有回来。深夜,哗啦哗啦的脚镣声把我惊醒,我相信,在这样静的夜里,每一个人都被那声音惊醒了,但是整座牢房静得没有一点声息,除了那刺耳的脚镣声,哗啦哗啦地由远而近,在我隔壁对面的房门口停止,然后是队长的开门声,她走进去了。一个女中学生,然而,她拖着脚镣走进了牢房。肯定还有手铐,背铐。牢门关上了。牢房还是那么静,静得没有一点声息。我相信,那天晚上,牢房里每一个生命都像我一样,屏住呼吸睁着不眠的眼睛。

这是我第一次那么逼真地感受到脚镣这种刑具的存在,而且它戴在一个女孩子的脚腕上。你尽可以想象,她以怎样的激情,激怒了试图让她像她母亲那样就范的干警;你也尽可以想象,她以怎样的执着守卫着她那也许是幼稚的信念;但是,你很难想象,一个年龄还没到可以成为公民的小姑娘,怎么会来到这座监狱,来到这间牢房,并且亲耳听到母亲对女儿的背叛——没有母亲的影响,她也许不会走上这条不知是通往天堂还是通往地狱的道路吧?

直到离开那座监狱,我始终和老人在同一个号里。只要有可能,她就会给我讲《旧约》里的故事,讲基督的降临,讲迷途的羔羊,讲人应该为上帝献身,而不应该在世俗中沉沦。


她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退休工人,她的全部学问只是一部《圣经》,但是宗教精神正是我在困境中所需要的,我是她的唯一的听众,是她传教的最佳对象,她对我成为上帝的子民充满了信心。

我们像一对忘年交相互交换了地址,她没有亲人会来给她送东西,我把准备留给她的衣服和日用品专门放在用一条长裤的裤腿缝制的手提包里,准备走的时候留给她用。但是最终这些东西还是被我带回了家,当队长开门指着我说“你,收拾东西出来”的时候,我还是不知道是给我调号还是让我回家。

大概过了两年多后,我收到了她写给我的信和寄给我的照片,她先是住在北京西城的一个天主教堂里。后又到了清河的一家福利院。我常去看她,但是对于她的说教再不像在监狱里时听得那样入神,她说服我受洗,希望我一辈子单身。

但这对我已经不可能了,我上了大学,并且正在恋爱,还是当年大学里竞选的活跃人物。世俗的生活使我目不暇接,革命的事业让我眼花缭乱,在我看来,我的使命感并不比她的使命感来得逊色,她把一生献给宗教,而我在刚经历了一次牢狱之灾以后又一次投身文学刊物《今天》的编辑。我像当年一样尊重她的信仰,祈祷她因为信奉上帝而获得内心的安宁。但是我已经不可能成为她的或者任何人的信徒了。也许这正是我坎坷人生的悲剧所在。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年接受了她的教诲,这些年我会不会活得没有这么烦恼这么劳累?然而,当我这样问的时候我已经又错了。上帝不会那么实际,原罪是赎不完的,救赎之路无比漫长,也许一生还不够,还要加上来世。

两年以前,一个刚刚皈依了天主教的画家朋友像我的狱友二十多年前一样,苦苦地劝我皈依天主,我回答他:我还没有被上帝选中。如今我仍然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在尘世里沉浮,我还没有找到可以一劳永逸地摆脱痛苦的力量。更没有在命运的浑沌中看到与上帝相通的道路。但是我坚信:上帝只救能够自救的孩子!如果老人尚在人世,她应该不会无视我的这一感悟,尽管这其中多少有点自恋、自慰和自嘲。


按照哲学性的表达,人是被上帝抛向这个世界的,虽然此生痛苦无绝期,但没有人因此而对上帝不满,相反还庆幸上帝给了自己生命。但却没有人会庆幸自己被什么人投入监狱,虽然那经历能让人体验到多数人不可能体验到的东西。

“抛向”意味着你虽然不能选择是不是要来到这个世界,也意味着你有权利自由地选择你在这个世界的生存方式,这种自由被视为形而上意义的人生绝境。“投入”则完全不同,它不仅意味着你没有权利选择你去不去要把你投入到的那个地方,当然也意味着你没有任何权利决定你在那个地方怎样生活,这种没有自由被视为形而下意义的人生绝境。所以,世俗的人会产生对死的恐惧,哲学家会产生对不死的恐惧。

很多人都经历过插队生活、军队生活、学生生活等等,每一种生活有每一种生活中的惊心动魄,也有每一种生活中的家常便饭。在监狱里,提审对我来说是惊心动魄的,虽然没给我上过刑也没动过拳脚,但它关乎我的进出甚至死活。

但是很快就不再提审我了,盼望提审则成了我在狱中最最基本的常态,就像平时盼望发工资、盼望放假一样。我不敢说盼望回家,当然更不可能昐望判刑,我只能盼望提审,从提审中猜度还能再盼望什么。

孤独,恐惧,死亡,这些极端的感受不只是在特异的生活中才能体验,事实上,那是一颗敏感的心灵无法回避的。在梦中,在秋风吹落一片枯叶的瞬间,在爱情的背叛把你击倒的时刻,在理想的虚妄被你看到的时候——这不是很多人都遭遇过的吗?就在我写作这篇文章的日子里,就在我把回忆的笔触伸向二十五年前,试图还原那两年的生活时,我的感受似乎并不比当年更加飘渺更加肤浅。


  本文选自《半生为人》,徐晓/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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