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的落马,不应成为诋毁司法的理由,反衬出守住底线的可贵
9月7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他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两度任职最高法院副院长长达18年、任原常务副院长超十年的正部级学者型前一级大法官沈德咏被查实落马,震惊了法律圈,几乎成了圈内人人都在谈论的话题。最高法院的官宣也坦言,沈德咏的被查,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要求坚决清除其流毒。目前,沈德咏编辑的法律工具书,正在清理中。
都说,现实也是,司法裁判,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不仅说理水平,还是效力层级,都是司法体系中最高的。某些人将其理解成了司法的权力,对于社会和国家而言,这是责任。贪腐分子看到的是权利,而社会层面、法律从业人员,更应该看到的是责任。一次错误的裁判,胜过十次犯罪;行政贪腐是污染水流,而司法贪腐则是污染了水源。这是因为,任何的一次司法裁判,影响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当事人的纠纷处理,更是司法公信力和此类矛盾纠纷的社会指导。
沈德咏的落马,最高法院用到了,“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字样,但这种表述,应该理解为评价其个人行径对于司法事业的危害,而不应理解为其个人的行径,代表了对于整个司法行业的社会评价。他,代表不了全国几十万人的法官队伍,媒体报道的其涉案经过,不代表全国法官的办案过程。
沈德咏的落马,更应该理解为,身为司法从业人员的司法官员,即使官职最高法的常务二把手,从事了贪腐行为,终究也难以逃脱若干年之后的法律审判。其的落马,不能说足以,起码可以震慑司法队伍中的贪腐分子: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得不承认,经过这些全国性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队伍的廉洁性,有了很大的改观,从业人员都知道了守住底线的重要,超越底线的行为风险越来越大。
曾经,他的官职,令上百万法律人可望而不可及,他的书籍,被奉为圭臬作为处事判案的依据,他的发文,真情意切直面问题催人奋进,可惜的是,不能守住底线,背离了终身从事的法律职业的红线,终究跌下了神坛,落到了千夫所指的境地。可惜,可叹,可悲,可警!
人间正道从来是沧桑。守住底线,牢记初心,多半没有纵容欲望来得貌似风光,却可以让人问心无愧,不怕半夜被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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